2026资讯:石河子师范学校采购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一包:粮油、副食品类)(XJHW(2026)001号)
2.项目名称:石河子师范学校采购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一包:粮油、副食品类)
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粮油、副食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评审时将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3.方式:提供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并且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以上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
